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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的定义与认定
通俗地讲,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五级分类各档次分别定义见上一节
但是具体到不良贷款的认定方面,中央银行有相应的认定方法。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上的原因,也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既有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原因,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与下列因素有关: (1)社会融资结构的影响,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较大,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企业效益不好,必然影响到银行的不良资产。我国传统上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格局,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全社会的信用风险集中积聚到商业银行中。而我国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没有很好的解决,企业效益不好,就不能偿还银行的大量贷款,这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因素。
(2)宏观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
(3)是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
(4)社会信用环境不好,没有形成较好的信用文化。"三角债"问题的出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有的企业没有偿还银行贷款的动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很好的得到实施,社会信用出现了问题。
(5)除此之外,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不足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尽管国家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贷款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所以出现了不良资产一边剥离,一边上升的现象。具体说来,全社会的间接融资比例占比仍然过高,经济调整的任务还很艰巨。社会信用未能根本好转,部分企业仍存在赖帐行为。另外资金存在着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的趋势,贷款的风险集聚,仍存在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的可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有银行的优质客户也存在着流失的可能,进一步加剧不良资产发生的可能性。 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影响到国有银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增加了财政风险,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容易诱发社会性的道德风险;还可以引发地区性的或者全球性的金融风险。
尽管不良资产成为一个较大的问题,但是解决这一问题也有许多有利因素:首先从外部环境看,我国宏观经济开始好转,企业经营体制和机制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壮大,这些都为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提供了基础;其次,商业银行本身也发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如风险控制水平提高,加大了清收不良资产的力度,一些银行的支行或者分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已经大幅下降,接近或者达到我国中央银行的要求。第三,中央银行的监管体制正在发生积极的改革,形成了银行业自律、中介机构参与、中央银行监管的全方位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格局。为了进一步有效地降低不良资产国家还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共剥离出不良资产,目前这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