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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营业部,始建于1994年11月,是一家立足城区,集存款、贷款、结算于一体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于 2009年7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分支机构包括1个总行营业部,5个支行,17个分理处,共23个分支机构,现已成为存款余额72亿元、贷款余额达到48亿元,资产规模80亿元的一流区域性金融机构,实现持续十五年盈利,累计盈余额4亿元,贷款不良率为0.24%。
为适应域外机构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拟委托大连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招聘20名劳务派遣制员工到我行普兰店支行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1、信贷业务岗(从事信贷管理与营销业务):8名;
2、储蓄业务岗(从事个人及对公储蓄结算业务):11名;
3、大堂经理岗:1人。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26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敬业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及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3、财务会计、金融、计算机专业等及在文艺、体育专业方面有特长的优先考虑。
4、信贷岗仅限男性,大堂经理岗仅限女性,储蓄业务岗男女不限。
5、户籍不限(普兰店本地户口优先)。
三、合同期限
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且无不良记录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
1. 基础工资:1500
2. 绩效工资:根据业务量按每笔业务0.2元标准发放业务量绩效工资(大堂经理根据网点业务量按每笔0.03元标准发放),其他绩效工资另行制定考核标准。
3. 派遣制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的80%。
4. 派遣制员工的病事假工资待遇参照"该行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5. 派遣制员工的加班费:以基础工资为基数,按国家有关规。
(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派遣制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请将简历投递至:zhangqingzhen@ddafesco.com 咨询电话:8753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