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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册会计考试《经济法》考前资料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10-12-07 15:08  来源:注册会计师资讯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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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答题思路

一、有限合伙企业
1. 合伙人资格
(1)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哪些人不能成为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2. 出资方式:不得劳务出资
3. 出资额转让:提前30日通知
4. 出质
5. 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6. 经营同本企业竞争业务
7. 事务执行
(1)不视为执行事务的情形
(2)表见代理
8. 债务清偿与当然退伙
9.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10. 合伙人性质转变
11. 法律责任
(1)名称不合法:责令改正,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不具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证券法、公司法(股份/上市公司)、合同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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