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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专业阶段)

发布时间:2010-12-07 15:08   来源:注册会计师资讯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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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dth="580" height="50" border="0"/>   201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0年度)》(见附件),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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