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财考办[2012]6号),云南省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共有117名考生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名单见附件),现将合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2月15日)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领取。
二、领取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层1505室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云南注协)考试培训部,电话0871-3183073。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考生领取合格证时需要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一致。
(二)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只是考生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证明,没有其他法律效力。
(三)考生须在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需要继续参加综合阶段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能领取全科合格证。
(四)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已向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专业合格证申请、提交免试申请以及申请成绩核查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考生,专业阶段合格证待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发后转为下一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关注云南注协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