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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福建海峡银行改革发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福建海峡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福建海峡银行总行副行长,1名;
2.福建海峡银行董事会秘书,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标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副行长岗位的需从事金融工作8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应聘董事会秘书岗位的需从事金融工作4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及以上)。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专业技能和过往工作业绩突出。
7.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情形。
(二)任职资格
1.应聘总行副行长职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任城市商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2)现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设区市分行(或资产总额500亿元以上规模的分行级机构)副行长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3)现任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分行(或资产总额500亿元以上规模的分行级机构)行长助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4)现任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5)现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及以上管理职务满1年。
(6)现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一级分行内设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其中:(4)、(5)、(6)应聘人员还应具有商业银行分行行长或一级支行行长职位的履职经历。
2.应聘董事会秘书职位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以及上述单位派出机构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2)现任城市商业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
(3)现任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及以上职务满两年,且具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相关岗位履职经历。
(4)现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及以上管理职务满1年,且具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相关岗位履职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对曾任职机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2.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4.金融监管部门对任职资格有限制规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下午5:00,请有意向人员点击本页面中的“我要应聘”进行在线报名。
同时,应聘人员应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进行打包(以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作为文件名),发邮件到hxhr@fjhxbank.com。
(二)资格审查
由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第三方机构牵头负责,按照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未达到3人的,暂时取消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背景调查中作弊或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三)评价测试
由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第三方机构牵头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进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商业综合推理能力、管理技能和管理个性。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聘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只有3-4名的,该职位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综合面试
由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第三方机构牵头负责,组织进行综合面试。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每个职位应试人员排名,投票在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进行。按照与选聘职位数3:1的比例,按得票排名先后确定考察对象。一半以上的面试评委投票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暂时空缺,不确定考察对象,该职位终止招聘。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和配偶在人行征信中心的最新征信材料。面试时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报名时所填写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同时,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按照我行的要求填写《应聘声明书》。
(五)背景调查
由福建海峡银行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第三方机构牵头负责,对我行拟聘用的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拟聘用人选经背景调查发现报名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经背景调查确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聘职位暂时空缺。
(六)任前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的拟聘用人选,由福建海峡银行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出现缺额的,由福建海峡银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七)任前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本行OA系统的电子公告栏向全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签约
在履行相关的任职许可手续,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
四、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二)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部分延期支付)和福利性收入构成。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标准由福建海峡银行董事会审议确定,其中副行长按150万元/年、董事会秘书按120万元/年确定。上述岗位具体年薪视年度业绩考核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福建海峡银行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591-87581949(纪检监察部),0591-87589704(人力资源部)。举报电子邮箱:fjhxyhjb@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大楼21层纪检监察部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