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银行招聘 > 国家开发银行招聘 > [西藏]2023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校园招聘公告

[西藏]2023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7 11:39   来源:国家开发银行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考试备考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西藏分行”)成立于2011年7月,是国家开发银行在西藏自治区设立的一级分行。西藏分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紧紧围绕服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投融资优势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扎根雪域高原、服务边疆建设,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和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服务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拟面向境内外各高等院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干名。
  一、招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认可的2023年度毕业证和学位证。
  2.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学历学位,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3.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符合开发银行亲属回避政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5.最终获得开发银行录用资格的毕业生,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时完成入职报到,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开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专业要求
  经济金融、财会、统计、数学、法律、环境科学、电力、通信、交通、机械、工程、能源、电子工程、计算机、化工、物流、林业、农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并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理工类专业背景者(含第一学历)优先。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品学兼优,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4.乐观进取,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较好的仪表和气质;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7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时能够长期适应高原艰苦地区工作,愿意长期投身于开发性金融在藏各项工作和事业。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无任何不良记录,承诺遵守开发银行规章制度并服从工作安排,愿意投身于支持西藏发展事业;身体状况良好,能适应高原长期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2.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0时-10月21日24时,(北京时间),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勿报名。
  3.经初选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请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
  4.未获得笔试、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5.谢绝来电、来访。
  五、招聘职位
  信贷管理岗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境内外项目开发和贷后管理,以及不良资产处理、业务运行调度、资产情况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金融、财会、统计、数学、法律、环境科学、电力、通信、交通、机械、工程、能源、电子工程、计算机、化工、物流、林业、农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并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理工类专业背景者(含第一学历)优先;
  3.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4.综合素质较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熟练使用 Microsoft Office 软件、 Wind 数据终端等系统软件者优先;
  5.性格开朗,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原则上能够适应西藏高原,能够长期在西藏工作。
  西藏分行-信贷管理岗
  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境内外项目开发和贷后管理,以及不良资产处理、业务运行调度、资产情况分析等方面的工作。
  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经济金融、财会、统计、数学、法律、环境科学、电力、通信、交通、机械、工程、能源、电子工程、计算机、化工、物流、林业、农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并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理工类专业背景者(含第一学历)优先;
  3.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4.综合素质较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熟练使用 Microsoft Office 软件、 Wind 数据终端等系统软件者优先;
  5.性格开朗,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原则上能够适应西藏高原,能够长期在西藏工作。
 
报名入口

 

招聘

 

2023西藏银行校园招聘备考群:753244133

 

西藏

 

分享到: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