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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核结果,我行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同学,现将参加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0年6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因考场变故延期)
二、笔试地点:
沈阳市计算机学校南校区(原沈阳政法学校)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万寿寺街兴华北巷19号
附近公交:
天光街车站:237路、250路、289路
大西门车站:291路、126路
房地产大厦车站:256路、266路、277路
三、有关要求:
(一)笔试由我行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二)应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以及网上下载填写的准考证(点击下载)进入考场,准考证需贴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考号将通过短信送达考生本人,对号入座后,将二证摆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三)应试人员笔试时自带钢笔(碳素笔),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笔记本以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四)应试人员要在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即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应试人员接到试卷后,应首先将自己姓名、考号等内容填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然后再答题。
(六)应试人员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对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印刷不清等可举手询问。
(七)应试人员在考场内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准抄袭和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小抄和与别人交换试卷;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吸烟。
(八)考试终了,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自己的试卷翻放在桌子上,迅速离开考场。
(九)凡是违反以上纪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警告、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没收试卷、取消考试资格。
(十)我行将在7月3日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请届时留意我行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