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经过资格审查,下列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名单附后),准予参加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一)考试时间:
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10:00
(二)考试地点:广西平南县实验中学教学楼一楼教室
(三)考场纪律
1、上午8时00分准时开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原件放在座位左上方,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3、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不得退场。保持考场安静,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不得交头接耳,偷看抄袭他人答卷。
4、监考人员将不予回答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一切问题。
5、考生不得将资料、书籍带进考场,答题时应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6、考生不得使用计算器,但可使用考卷背面做计算之用。
7、考生答题完毕后,应将试卷反面朝上放在座位上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大声说笑。
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或扣分,取消考试成绩。
二、面试笔试通过的考生将于2013年6月15日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当天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的材料原件参加笔试、面试。
(二)考生应对自己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三)咨询电话:0775-7828130许先生18934916822 阳小姐189787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