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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7 14:42  来源: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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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校园招聘公告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委、省政府参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实行垂直管理。截至2017年8月底,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841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505亿元,存、贷款总量和增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共有97家市、县级农村商业银行、5家农村信用联社,营业网点4000余个,从业人员4万多名,是三湘大地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对象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全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联社机关工作人员6名,招聘市、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行社”)员工1700名,诚邀德才兼备、勤勉精业的有识之士加盟,与我们一道,挥洒汗水,播种希望,共创辉煌事业,共享成长快乐,共建美好未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联社机关工作人员招聘
  (一)招聘计划:6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同湖南农信企业文化,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2.学历条件。“211工程”院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3.年龄条件。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具有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学、管理学、理学、土木工程与建筑、文学、哲学类相关专业。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2。
  5.其他条件。与省联社(含办事处、审计中心)在职员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二、行社员工招聘
  (一)招聘计划:各行社共招聘员工170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同湖南农信企业文化,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2.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株洲农村商业银行、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衡阳农村商业银行、邵阳农村商业银行、岳阳农村商业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常德农村商业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限招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他行社,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为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之间毕业且初次就业的考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往届生可报考限招应届毕业生的行社,且只需本科、研究生任一层次专业满足限招专业要求即可以研究生身份报考。
  3.年龄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6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限招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学、计算机、管理学、理学、土木工程与建筑、文学、哲学类相关专业,其中报考法学、计算机、管理学、理学、土木工程与建筑、文学、哲学类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即可。具体专业目录见附件2。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信网查询的专业名称表述为准)与限招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一致的才能报考。具有两个层次全日制学历的,有一个专业符合要求即可;具有双学位的,其中一个学位所学专业符合要求即可;国(境)外学历专业的内涵与公布的专业基本一致的可以视同符合专业要求。
  5.其他条件。①实行回避制度。考生是行社在职员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含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报考该行社。②满足行社制定的其他个性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省联社机关和各行社(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按照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省联社机关工作人员招聘不分专业类别和性别,统一划线、录取;行社员工招聘按专业类别和性别分别划线、分别录取。
  (一)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10日。考生自行在湖南农信网(www.hnnxs.com)人才招聘栏目中的公招系统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应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内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应届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国(境)外学历往届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行社报名,不能多头报名。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甄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考生可登录湖南农信网公招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笔试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适当递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0月2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24: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及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县(市、区)的考生〔应在这些县(市、区)参加高考〕报考本县(市、区)行社的,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具体政策详见附件3。
  报考省联社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面试。报考省联社的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报考行社的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计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另行在湖南农信网公布。
  (五)考察。报考省联社的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报考行社的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体检对象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对色盲、手指残缺等明显不适合银行业从业的情形,可以界定为体检不合格。
  (七)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信网上公示。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若有年龄、学历、专业、考察、体检、个性化条件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导致招录计划缺额情形的,可以按实际缺额人数补录。报考省联社的补录对象从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报考行社的补录对象只能从上述情形考生同一专业类别同一性别入围面试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没有补录对象的,取消补录计划。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学历必须在2018年10月31日前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认证学历的,视为不符合学历条件,不予录用。
  (二)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考生因相信虚假培训及考试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对公招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四)笔试结束后,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经检测为雷同答卷的考生,给予其该科目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护好自己答卷,防止他人抄袭,对被抄袭导致雷同的,同样按雷同答卷处理。对所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今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招聘中不予录用。以前年度参加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考试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得报名。
  (五)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省联社公招办将在湖南农信网公布,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按报名须知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湖南农信网发布的招聘信息而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七)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专业类别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801597 监督电话:0731-82278770
  附件2: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
  公开招聘员工报考专业目录
  一.研究生学历
  经济金融类(34个):产业经济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世界经济、贸易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应用经济学、财政学、商务经济学、信用管理、国际贸易学、投资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学、货币银行学、保险学、投资学、公司理财(公司金融)、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数理金融学、应用金融、国际银行与金融、金融管理、金融与管理、金融市场、管理学金融方向、国际金融公司与银行、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政治经济学。
  财务会计类(8个):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金融与会计、资产评估、会计与金融、会计硕士。
  法学类(15个):法学、法律、法律硕士、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
  计算机类(25个):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模式识别和智能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管理学类(26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工程造价、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硕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市场营销教育、社会保障、农村与区域发展、市场营销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档案学。
  理学类(8个):应用数学、应用统计、统计学、统计学硕士、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类(11个):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城乡规划学、建筑学、建筑学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
  文学类(13个):文艺学、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新闻与传播硕士。
  哲学类(6个):哲学、中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二.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金融类(17个):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保险、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民经济管理、商务经济学、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信用管理、财政学、税收学、税务。
  财务会计类(7个):会计学、会计(国际)、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资产评估、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管理。
  法学类(1个):法学。
  计算机类(23个):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金融电子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电信工程及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技术、计算机软件。
  管理学类(23个):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市场营销教育、金融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公共关系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档案学、图书管理学。
  理学类(4个):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土木工程与建筑类(12个):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城市地下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文学类(10个):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文秘学、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学。
  哲学类(3个):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三.大学专科学历
  经济金融类(28个):投资与理财、财务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与投资、商务管理、投资经济管理、金融、金融学、金融管理、农村金融、国际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与保险、金融与证券、证券与期货、信托与租赁、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与实务(报关与国际贸易)、金融管理与实务(担保与小额信贷)、金融管理与实务(汽车金融)、财政(金融)学、金融与投资、金融与营销、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保险、金融保险。
  财务会计类(27个):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电算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金融企业财务)、会计电算化(中小企业会计)、国际会计、涉外会计、成本会计、会计与审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计算机与财会、金融会计、审计实务、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财会金融、财务软件开发与运用、商务会计、物流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财务会计)、会计(涉外会计)。
  附件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公开招聘员工加分政策
  一、适用范围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共有18个县(市、区),分别是:
  1.民族自治地方(1州7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泸溪县、永顺县、龙山县等8个县市)、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2.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1县2区):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
  二、加分标准
  1.上述18个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县(市、区)行社的,笔试成绩加5分。
  2.上述18个县(市、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县(市、区)行社的,笔试成绩加2.5分。
  三、考生户籍及民族认定依据
  1.在上述18个县(市、区)参加高考的人员,报考本县(市、区)行社员工的,即为“本地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是否在本地参加高考,以考生学籍档案记载为准。湘西自治州辖内考生在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参加高考,报考本县行社的,视同为“本地考生”。
  2.考生民族以考生学籍档案中“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及“湖南省报考大中专院校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表”记载的民族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2017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期间,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学籍档案到所报考行社进行资格审核,由行社审核确认并在辖内公示后,将合格名单报省联社公招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户口簿及学籍档案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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