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农信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监管部门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102家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近年来,湖南农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稳健经营、转型发展,开拓了全系统改革发展新局面,是湖南省机构网点最多、从业人员最多、服务对象最多、服务范围最广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截至2022年6月末,全系统存款总量为13260亿元,贷款总量为8655亿元,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推动湖南农信系统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农信联社机关工作人员,诚挚邀请有志于湖南农信系统事业发展的优秀青年才俊加盟省农信联社,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农信联社机关(含
长沙审计中心)工作人员27人。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热爱农信事业,认同湖南农信企业文化。
2.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金融分析师(三级)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素质、工作经历或任职资格。
6.与省农信联社(含办事处、长沙审计中心)正式员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7.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专业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省农信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年限须为全职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具体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7月31日,招聘岗位明确专业要求的,以《省农信联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列示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农信系统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本人、配偶及父母在湖南农信系统有自借不良贷款未归还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9月17日上午8:00至9月24日下午18:00。采用线上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通过微信(移动端或PC端)关注“湖南农信微银行”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资讯”栏目中的“员工招聘”,查看具体招聘岗位信息,选择报考岗位后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专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国(境)内学历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应明确所从事的工作部门及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类别)进行报名,不得多头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名信息及须上传的个人证件、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资料等,上传资料应为JPG、JPEG或PNG格式,且上传资料必须完整清晰,因上传资料不完整或不清晰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省农信联社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择优甄选确定笔试人选。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形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省农信联社官网(www.hnnxs.com)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具体考点信息以报考人员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5:1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根据面试人数与各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
按照考察人数与各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省农信联社可根据递补对象笔面试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省农信联社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作出,若有体检不合格的,省农信联社可根据递补对象笔面试情况,决定是否从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省农信联社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选发放录用通知,采用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省农信联社与拟录用人员第一次签订四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全额发放,其他工资按照相应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省农信联社有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内,发现拟录用人选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省农信联社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员工招聘系统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全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我单位有权随时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聘用的资格,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我单位将在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公布,或通过手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报考人员联系。招聘工作开展期间报考人员须实时关注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同时保持手机畅通。报考人员因未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报名,或未及时查阅省农信联社官网及“湖南农信微银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或手机通讯不畅无法及时取得联系等原因而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概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四)我单位从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试中心、培训中心等机构或类似机构,从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与招聘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五)我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咨询电话:0731-89801874
技术咨询电话:0731-89802131
招聘监督电话:0731-8227872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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