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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村信用社2015年员工招聘启事(594人)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乡市办公室(以下简称“新乡市农信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的派出机构,对所辖的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新乡县联社”)、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卫辉市联社”)、获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获嘉县联社”)、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长垣县联社”)、原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原阳县联社”)、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延津县联社”)、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封丘县联社”)、新乡市凤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泉区联社”)、新乡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区联社”)、河南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县农商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10家县级行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共有营业网点356家,网点遍布城乡,业务辐射范围较广。近年来,新乡市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已成为地方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省联社批准,新乡市农信办受辖内8家县级行社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辖内县级行社基层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94人,有关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如下:
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2人。
卫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人。
获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5人。
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人。
原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0人。
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0人。
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5人。
辉县农村商业银行12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资格
1.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营销、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等与金融相关专业。
3.年龄: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3月3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须提供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新乡市农信办通过“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和《新乡日报》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请应聘人员到所应聘县级行社报名地点报名(详见附件1)。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A4纸、电脑打印、并粘贴1寸蓝底彩色免冠纸质照片)、个人信息情况表(附件3电子文档,现场U盘拷贝),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毕业证(必备)、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三份),近期全身6寸生活彩照1张和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2)大学生村官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加盖县委组织部公章或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公章)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三份)。
(3)“三支一扶”大学生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人事部下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三份)。
(4)报名人员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学历证上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三份)。
(5)报考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只准填报一个志愿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多头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
(6)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签具承诺书(附件4),交纳考务费100元,并进行影像信息采集。
(7)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未经教育部门认证的,请及时到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办理学历认证,以备在体检之前核查。
(三)资格审查。根据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及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公告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公布。
(四)笔试。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公布。
(五)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各县级行社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六)确定拟录用名单,进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汇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以招录行社为单位,依照招录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体检时间将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公布。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个人背景调查,主要调查核实本人学历、学位、经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情况。经证实,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对拟录用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及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试用。
(九)试用。试用前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核实确认新招聘人员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且不存在与原单位有保密或竞业限制协议。
(十)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在管理权限内,对新招聘人员的正式录用予以审批和备案。
四、监督
员工招聘工作邀请新乡市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办法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单位代为保密,恕不退还。新乡市农信办保留对本启事内容的解释权,必要时,我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