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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10-29 13:49  来源:经济,金融招聘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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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学院老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千佛山风景区,占地600亩,新校区位于济南经十东路,规划用地1466亩。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等各类在校生161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10600余人。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43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专业可选为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财政学、会计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企业管理为省级重点强化建设学科;拥有财政学学科和金融学学科两个泰山学者岗位。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标准。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11月11日。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相关学院或人事处报名,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职称等级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会同各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由学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三)考试与考核
1.笔试与面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教师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和教研室主任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于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中级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成绩高低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学习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名单。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聘时提供及自述的个人情况不真实、应聘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的,学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31—82911165传真:0531-82911867
E-mail:rsczl@163.com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山东财政学院人事处
邮编:250014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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