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计算机科学类、法学类、行政文秘类及其他相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表格);
3、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招聘具体要求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人数 | 性别 |
经济类 | 12 | 大专及以上 | 10 | 男 |
2 | 女 | |||
金融类 | 10 | 本科及以上 | 6 | 男 |
4 | 女 | |||
财务会计类 | 10 | 大专及以上 | 3 | 男 |
7 | 女 | |||
法学类 | 4 | 本科及以上 | 3 | 男 |
1 | 女 | |||
计算机科学类 | 6 | 本科及以上 | 4 | 男 |
2 | 女 | |||
行政文秘类 | 6 | 本科及以上 | 4 | 男 |
2 | 女 | |||
合计 | 48 | 48 |
四、笔试
(一)由省联社统一命题、集中考试和阅卷。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和60%。
(二)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下午13:00——15:30。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本行将初步对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2、其他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由本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本行组织。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体检合格者由本行向社会及有关高等院校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表现良好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行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18-86219473 联系人:谢先生 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