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六大行春招提前备考攻略
主页 > 农村信用社招聘 >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招聘 > [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大学生村官员工专项招聘简章

[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大学生村官员工专项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02 17:12  来源: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招聘 查看:1567 次 打印  关闭
银行招聘网(www.yinhangzhaopin.com)温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联系、无需任何条件、工作地点不限”,收取服装费、押金、报名费等各种费用的信息均有欺诈嫌疑,请保持警惕。
2025闁炬儼顢戦弰銉﹀珣缂冩垹鏁靛Ο鈩冨珯缁崵绮哄韫瑐缁惧尅绱濋崷銊у殠濡剝瀚欐繅顐eГ閺囧瓨鏌熸笟鍖$幢閸忓牊膩閹风喎鎮楅幎銉ユ倳閿涘矂妾锋担搴㈠Г閼板啫鍤柨娆戝芳90%閿涳拷
  • 閻愮懓鍤鈧慨瀣秹閻㈣櫕膩閹凤拷
    閻愮懓鍤稉瀣祰闁炬儼顢戦懓鍐槸妫版ê绨�
  • 沛县农村商业银行大学生村官员工专项招聘简章
    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沛县农商银行)于2013年5月18日成立,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组建的股份制农村金融机构。
    现有员工503名,下辖1个营业部、33家支行,是沛县境内营业网点最多、资产规模最大、电子化程度较高的金融机构。
    截至2012年末,资产总额、存款总额及贷款总额分别突破77亿元、70亿元和50亿元,先后被授予徐州市金融系统文明单位、沛县文明行业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夯实服务“三农”的人才基础,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现面向大学生村官开展专项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在现任大学生村官中招聘7名支行客户经理,其中男性  6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省集中选聘到村任职满2年(时间算至2013年9月30日)及以上的现任大学生村官,聘期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农村金融事业的强烈意愿,志愿服务基层;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在沛县农商行所在县内基层村任职;
    (六)获县级以上表彰或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采取量化计分形式纳入综合成绩,计分标准附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到沛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3张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等材料,并填写《大学生村官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9:00-11月8日16:00。
    3.资格审查时间: 截止至2013年11月10日16:00。
    沛县农商行对照报名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
    4.领取准考证:沛县农商行通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11月13日-11月15日)到沛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由省联社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设置考点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科目为《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查询:11月下旬,考生可向省联社人力资源部或沛县农商行人力资源部查询成绩信息。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省联社统一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应提供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聘用期间工作鉴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审核录用
    沛县农商行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经省联社审核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大学生村官一经录用,享受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职业发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送照片3张应一致。
    2.报考人员工作所在地必须在沛县境内,并在指定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3.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需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5.有关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无法接受本次招聘相关考务信息。
    联系人:王飞  李国庆 ;咨询电话:89643369       
     
    大学生村官表彰奖励量化计分标准
    首次获得省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和省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及省级以上表彰的计8分,每多获一次加计3分。
    首次获得省辖市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和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计5分,每多获一次加计2分。
    首次获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和县(市、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人员计3分,每多获一次加计1分。
    同时获得县级以上多个层次表彰奖励的,首次按最高层次计分。表彰奖励总分不超过15分。
    每次年度考核优秀计2分;首次聘期考核优秀计6分,该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不计分。考核总分不超过10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