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内蒙古区分行)的关注和支持。
本《须知》是对应聘内蒙古区分行的人员办理签约等手续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提示,请您注意留存。
一、查询签约资格: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本网站,登录个人用户→我的应聘→最新通知,查看是否获得签约资格。接到签约通知的应聘人员应当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签约,逾期未与内蒙古区分行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约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9号(呼和浩特市鼓楼立交桥西南角,在烟草宾馆以南,奈伦商厦以北),内蒙古区分行办公楼南楼一层。
三、签约携带的材料:
1.已加盖院系和学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2.学生证(已毕业的学生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毕业生携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3.研究生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两张免冠1吋彩色证件照。
四、签约及办理录用手续的流程:
1.签约时,从学校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向内蒙古区分行出示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内蒙古区分行盖章→签约三方各留存一份协议→签约结束。加盖院系公章时,如学校要求提供《接收函》,可以提前联系我行。
2.签约后至就业报到之前将档案转递内蒙古区分行,档案转递地址、接收单位和部门名称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于就业协议签订后,签约方均已明示同意转递档案,因此不另行开具学生转档证明。党组织关系材料及介绍信在报到当天交内蒙古区分行。党组织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组织部。户口转移地址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已签约人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报到日之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到内蒙古区分行报到。报到地址同签约地址。
4.内蒙古区分行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应对应聘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实际情况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不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公布的招聘条件和内蒙古区分行要求的,内蒙古区分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联系电话:0471-6200226(下班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无人接听),邮箱:nmccb_rlzyb@126.com。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9号,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人力资源部。邮编:010010。
欢迎您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二○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