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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真题与答案解(5)

发布时间:2010-09-05 21:46  来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辅导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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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题

1.【参考答案】税务机关对B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A公司向B银行的贷款是信用贷款,所以税务机关享有税收优先权。

2.【参考答案】税务机关对C银行不享有税收优先权。因为A公司于2002年1月1日向C银行贷的款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也就是说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后的,税收是没有优先权的。

3.【参考答案】税务机关对D银行享有税收优先权。原因是A公司欠缴的税款发生在其以100万元的公司债券作为质押向D银行贷款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4.【参考答案】税务机关对E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罚款享有税收优先权。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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