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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财经法规》考前名师解析预测卷第三套(4)

发布时间:2011-12-08 13:13  来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辅导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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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纳员王某没有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违背了客观公正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如果我是出纳员,将对任何持领导批准、主管会计审核无误的差旅费报销单的人员一视同仁,不因关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 
(3)会计人员张某使用假发票的行为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而会计人员张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讨好领导实施会计舞弊。 
2.(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 位的出纳。 
(2)出纳不能兼管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档案不能出借给反贪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 手续。 
(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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