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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票据仅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分类:
①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②按其是否带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3、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入账。
为简化会计核算,企业所收到的无论是带息票据还是不带息票据均按其票面金额入账。
4、商业汇票的利息计算公式:
商业汇票的利息=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为到期日。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出票天数计算。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5、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各项资料,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6、带息票据的核算:计提的利息一方面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另一方面冲减“财务费用”。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题:
1、2007年8月1日,销售商品给B公司,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现金代垫运费300元,收到B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期限3个月,要求写出销售及收回款项的分录。
①销售时:
借:应收票据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库存现金300
②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12000
贷:应收票据12000
注意:如果票据到期款项未收回,应借记“应收账款”账户。
说明:①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包括:A销售商品;B提供劳务;C出租房屋;D出租包装物。
②应收票据的入账价值包括的内容同应收账款。
2、2007年8月1日,销售商品给B公司,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现金代垫运费300元,收到B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期限3个月,票面利率6%,要求:写出销售及到期收回款的分录。
①销售时:
借:应收票据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库存现金300
②收回款项时:3个月利息=(12000×6%)×3/12=180元
借:银行存款12180
贷:应收票据12000
财务费用180
3、2007年11月1日,销售商品给B公司,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现金代垫运费300元,收到B公司商业汇票一张,期限3个月,票面利率6%。要求写出销售、期末计提利息及到期收回款项的分录。
①销售时:
借:应收票据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库存现金300
②期末计提利息:2个月利息=(12000×6%)×2/12=120元
借:应收票据120
贷:财务费用120
③到期收回款项:1个月利息=(12000×6%)×1/12=60元
借:银行存款12180
贷:应收票据12120
财务费用60
如果到期款项未收回:
借:应收账款12180
贷:应收票据12120
财务费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