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的核算
为了对投入资本进行核算,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各类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账户。“实收资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实际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增减变动的情况及其结果。该账户的贷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增加数额,借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的实有数额。该账户应按投资者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因为其筹集资本是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的,所以应设置“股本”账户,核算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的股本总额及在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贷方登记公司在核定的范围内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借方登记公司按法定程序经批准,减少的股本数额;余额在贷方,反映公司的股本总额。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时,借记“库存现金”或tt银行存款”账户,按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t“实收资本”账户。对于实际投入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例】由A、B、c三位投资者出资,组建星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0元,A、B、C三位投资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0%、30%和20%。按照公司章程规定,A、B、C三位投资者投入资本分别为1500000元、900000元和600000元。星光有限责任公司已如期收到各投资者的款项。星光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00
贷:实收资本——A1500000
——8900000
——C600000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1.接受投入固定资产。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大于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应将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例】甲企业接受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设备一台,该设备不需要安装,合同约定该设备的价值为20000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2000000
贷:实收资本——乙公司2000000
2.接受投入材料物资。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材料物资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账户,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例】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元。A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实收资本——A公司234000
3.接受投入无形资产。企业接受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方式投入的资本,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账户,按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大于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应将其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例】甲企业收到乙企业作为资本投入的专利权一项,该专利权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00000元。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在进行会汁处理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100000
贷:实收资本——乙企业100000
(三)企业实收资本的变动
1.实收资本增加。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企业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转增金额,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例】光明公司按法定程序办妥增资手续,以资本公积10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光明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l00000
贷:实收资本l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转增金额,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例】阳光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将盈余公积50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阳光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500000
贷:实收资本500000
2.实收资本减少。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应符合下列条件:(1)企业减资前,应通知所有债权人,债权人无异议,方可允许减资;(2)经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并修改企业章程;(3)企业减资后的簿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一般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时,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