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帐户与明细类帐户尽管反映经济业务的详细程度不一样,但二者核算的内容是相同的,登记的原始凭证也是相同的,因此总分类帐户与明细类帐户采取平行登记的方法。所谓平行登记,就是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入有关的总分类帐户,又要记入所属的明细类帐户。
总分类帐户与明细类帐户平行登记的要点和方法如下:
(1)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帐户与明细类帐户的依据是相同的。计帐的依据可以是计帐凭证,汇总记帐凭证,或科目汇总表,但归根到底,都必须依照同样的原始凭证。
(2)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入有关的总分类帐户,又要记入同期总分类帐户所属的明细类帐户。这里的同期是指同一会计期间,而并非同一时间,因为明细帐一般用于平时登记,而总分类帐因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不同,可能在平时登记,也可能定期登记,但登记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
(3)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帐户的方向与记入所属明细分类帐的方向一致。一般来说,如果总分类帐户的金额记入借方(或贷方),明细分类帐户也必须记入借方(或贷方)。确切地说,这里所指的的方向,是指所体现的变动方向,而并非是所指帐户的借贷方向。对于存货帐户和债权债务结算帐户,总分类帐与其所属明细类帐都按借方,贷方和余额设专栏登记,这时,总分类帐户与其所属明细类帐户的记帐方向是相同的。但在登记多栏式成本,费用明细帐的时候,对于某项需要冲减有关组成项目的事项,只能用红字记入其相反的记帐方向,从而与总分类帐户中的记帐方向不同。如“财务费用”总分类帐按其组成项目设置借方多栏式明细帐,如果本期收到一笔利息收入,应在明细类分户帐以红字登记在借方,而在“财务费用”总分类帐上应该登记在贷方。这时,在总分类帐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帐中,就不可能按相同的记帐方向(指按借贷方向)进行登记,而只能以相同的变动方向进行登记。
(4)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记入总分类帐户的金额与其记入明细类帐户的金额之和必须相等。一般来说,平行登记的结果必然会使总分类帐的贷方余额等于明细分类帐的贷方余额合计,总分类帐的借方余额等于明细分类帐的借方余额合计。但在登记多栏式成本,费用明细帐的时候,这一原则除外。因为本来应该登记在总分类帐户贷方科目下的金额,在明细分类帐上只能以红字登记在借方,这样就会造成总分类帐的借方(贷方)金额不等于明细类帐户的借方(贷方)金额之和。如上例“财务费用”帐户的明细帐,采用多栏式时,本月既有利息收入,也有利息支出的情况下,“财务费用”总分类帐户的贷方发生额与明细帐的贷方发生额不一致。但作为抵减利息支出的利息收入金额是相等的。
综上所述,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平行登记要点一般可概括为:依据相同,期间相同,方向一致,金额相等。但要注意对“方向一致,金额相等”的正确理解。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可以利用上述关系检查帐簿记录的正确性。根据总分类帐与明细分类帐之间数量关系,将明细分类帐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与其相应的总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和余额相互核对,就可以检查总分类帐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帐记录的正确性。
下面用资产类帐户“应收帐款”举例说明平行登记的方法:
某工业企业19××年12月1日“应收帐款”帐户的借方余额9000元,其中应收A公司3000元,其中应收B司6000元,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25日销售给A公司产品,售价4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680元,货已发出,款项尚未收到
2.29日收到A公司汇来款项5000元,收到B公司汇来款项2000元。
对于以上经济业务进行平行登记。
4总分类帐户与明细类帐户登记结果的平衡试算
总分类帐户与明细分类帐户采取了平行登记的方法,登记的结果对不对,是否平衡,需要通过编制“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平衡表”来进行试算
表3.8 “应收帐款”发生额及余额平衡表 单位:元
明细帐户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A公司 3000 4680 5000 2680
B公司 6000 2000 4000
合计(总帐) 9000 4680 7000 6680
总分类帐户与所属明细分类帐户本期发生额及期末金额平衡关系如下式:
(1)总分类帐户期初借(或贷)方余额=所属明细分类帐户期初借(或贷)方余额之和
(2)总分类帐户期初借(或贷)方发生额=所属明细分类帐户期初借(或贷)方发生之和
(3)总分类帐户期末借(或贷)方余额=所属明细分类帐户期末借(或贷)方余额之和
通过这两种平衡关系的试算,可以查明总分类帐户与明细分类帐户平行登记是否正确、完整,如果发现不平衡,应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