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中国商业系统首先推广应用。其主要特点是:
①以“增”、“减”为记帐符号,所有帐户都分为增减两方,将会计科目固定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无论是资金占用,或是资金来源,只要是数额增加,就记入有关帐户的增方,减少就记入有关帐户的减方。
②以“两类科目记同增同减,同类科目记有增有减”为记帐规则。凡涉及资金占用帐户和资金来源帐户同时增加(或减少)的经济业务,分别记入两类有关帐户的增方(或减方);凡涉及资金占用(或资金来源)类帐户之间此增彼减的经济业务,则分别记入该类有关帐户的增方和减方。
③用差额平衡公式检验帐簿记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