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帐凭证帐务处理程序下,企业可以选择使用两类记帐凭证,一类是通用凭证,所有的经济业务均编制此种凭证;另一类是专用凭证,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分别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同时,在这种帐务处理程序下,企业还应设置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明细分类帐和总分类帐。其中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总分类帐可以选择三栏式订本帐,明细帐根据需要可以选择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记帐凭证帐务处理程序下,企业的会计核算步骤如下: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直接选用通用记帐凭证。
2、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各类明细帐。
4、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帐。
5、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明细帐的余额的合计数,分别与相关总分类帐帐户的余额进行核对。
6、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帐务处理程序的核算程序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