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按其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三级。
1)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内涵及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一级科目也叫总账科目、总分类科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的科目。二级科目也叫子目,它是介于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之间的科目。二级科目比一级科目详细,比明细科目概括。明细科目也叫细目,它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分类的科目。
2)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的关系:一级科目控制二级科目(父子关系);二级科目控制明细科(父子关系);一级科目与明细科目为爷孙关系;
3)一级科目、二级科目、明细科目设置要求:
一级科目: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二级科目:企业可自行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二级科目,但并不是每一个总账科目都需要下设二级科目。
明细科目:企业可自行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在总账科目下一般需要设置明细科目。
【例】各会计主体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在保证提供统一核算指标的前提下,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补或合并。
【例】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提供核算指标详细程度不同,因此,为完整提供会计信息,企业对每一会计科目都需要设置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科目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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