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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的规定及其估计方法

发布时间:2010-06-16 19:31  来源:会计基础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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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账损失的估计方法主要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三种。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及提取比例等均由企业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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