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费用的确认方法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
二、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当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
(一)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企业为构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的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或者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必要的构建活动已经开始,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活动已经开始,例如,建筑开始施工,主体设备开始安装等。
(二)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所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继续资本化
(三)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1.所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2.购建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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