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鞍山市所辖区域内持有各级财政部门于执行本文件前签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未通过“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新版)核实信息的人员,均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证书核发。
换证地点
鞍山市:鞍山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办理(烈士山小学南墙,市财政局对面,原社保大厦北门二楼)电话:0412-5531676
海城市:海城市财政局 电话:0412-3226029
台安县:台安县财政局 电话:0412-4824737
岫岩县:岫岩县财政局 电话:0412-7824737
望未办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的同志抓紧时间办理!
鞍山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