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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市2010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组织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的考试科目、银行招聘纲、考试时间以及统一的合格标准。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全省考点统一设置在成都市区,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4、今年10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并核发成绩合格证。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7月9日。报名地点:巴中市财政局会计科。咨询电话:52553755260176
四、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初审后送当地考试报名机构进行复审。凡承担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均须在所审查的材料上明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材料审查经办人要对本人负责审查的材料予以签名备查。
2、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所有证件须持原件到报名点审查,仅持复印件者不予报名。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的复函》(川价函[2004]46号)文件规定,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每科50元。
六、其他事项
全国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并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具备了《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的职称外语、计算机等相应资格后,才能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
巴中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