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后,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再接受在校学生的报名。对于已参加部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在校学生,延长到2010年11月底前完成考试并按有关规定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近日,省财政厅对我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的报名资格、继续教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除对在校学生做出规定外,规范还要求,从今年6月22日起,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具有中专或职高及以上会计类相关专业毕业证书。会计类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对于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从次年开始。对于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从最后一次考试合格日算起,申请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为一年,逾期不申请者成绩自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