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财政厅《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辽财会〔2003〕18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会计人才培训战略,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台安县财政局于2010年10月12日开始,在台安县职教中心集中举办了3期培训班。
本次活动共培训会计人员550人次。培训主要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脱产培训为主,在职自学为补充。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中华人民中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及适用指南》,通过培训使广大财会人员了解《中华人民中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配套法规及适用指南》的重要性及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性,使我县会计人员能够与时俱进,及时的掌握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
通过这次培训,我县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我县会计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