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财发[2010]392号
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采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甘财会[2010]27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目的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本次全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要为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全国联网。
二、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对象
这次换证的对象是指2010 年10 月底以前颁发并盖有平凉市财政局会计科印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安排
全市换证时间为2011 年1 月1 日至3 月30 日,3 月底关闭换证网。
四、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
1、换证人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份(此表由申请人亲自签字,并在表中签字,不能代填),并交一寸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同底。一张贴申请表上;另一张办证用)。
2、必须完成2010 年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课时,并考试成绩合格。凡没有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换证须带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一寸彩色近期照片、《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成绩单》到县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换证手续。
4、收费。本次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收费。
5、2010 年10 月底以前颁发并盖有平凉市财政局会计科印章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2011 年1 月1 日起自动作废。
6、这次换证到期后省上统一关闭网络,所以,换证时间不延长,不补换。如果没有按时参加换证,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须参加考试,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
7、对省内、外已经调出、还未办理调入手续的,由调入地进行换证。
8、换证期间停止办理调转事项,从2011 年7 月份开始办理调转业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