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11]5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11年度拟安排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就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6月25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11月19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全市两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11年4月15日和9月16日。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信息数据于2011年4月19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录入会计从业资格报名系统后交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编制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特别要仔细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同时必须认真审核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和机读卡,避免信息填涂错误。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考试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考试结束后提供的相关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三、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原则上由市财政局组织本地考试考务工作。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需要独立组织考试的,需提前向省财政厅专题报告并经省厅同意,省厅下发书面文件通知市财政局后方可设立考点。全省两次考场编排工作分别于2010年4月底和9月底结束。
四、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对其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省财政厅可提供一次免费复查成绩。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将申请复查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登记截止时间一般在省厅公布成绩后15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之各地。
五、命题及题型、题量
2011年度考试命题、题型及题量与2010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题型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
题型及分值 |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单选2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5分 |
简答15分 |
案例分析20分 |
会计基础 |
单选15分 |
多选2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10分 |
业务综合题45分 |
会计电算化 |
单选30分 |
多选30分 |
判断10分 |
简答20分 |
简述题10分 |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精心组织考试,确保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