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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会计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提升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1〕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桐庐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关系在桐庐的会计人员和非注册人员(高级会计人员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教育和网络教育两种形式。
网络教育培训人员:注册在岗的会计人员、非注册在岗的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会计人员、非注册在岗的45周岁以上的会计人员也可自愿要求参加网络培训。培训网址:kjzj.zjczt.gov.cn
面授教育培训人员:非注册在岗的45周岁以上的会计人员。
三、继续教育的内容
《杭州市财税政策选编(2010)》的内容,以及省财政厅推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
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五、培训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给予积极支持;广大会计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