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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胜县2011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9 21:51  来源:会计从业资格资料 查看: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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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胜县2011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   各金融、保险单位  省直管各单位  各乡(镇)财政所,本局各股室、中心:
根据丽江市财政局丽财会[2011]17号《关于开展丽江市2011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通知》的通知,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全县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1年4月30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形式
以自愿为原则,培训形式主要有面授培训和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两种。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11年8月8日至8月16日
采取分期培训的办法,每期学习时间为三天(分别为8-10日、11-13日、14-16日共三期),第一期培训人员2011年8月6日开始到培训地点(永北镇中学)报名,后面几期培训人员可在培训期内报名参加培训,请各单位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并结合自己的工作情况确定培训期次。
四、培训内容
新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解读
由于需学习的内容较多,参培时间短,请持证人员除参加培训外,自学完成其他学习内容。
五、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培训地点:永胜县永北镇中学
培训单位:丽江古城区天汇计算机公司
电话:0888-5102290  0888-5157101
王老师:13988881488  杨老师:13708820741
咨询电话:6561401(永胜县财政局会计股)
六、培训费用
请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按物价部门规定(备案)执行。
七、参加培训学习后,请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于2011年12月25日前到永胜县财政局会计股进行学习登记。
八、其他
1、县直各企事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部门及下属站所所有会计证持证人员信息进行统计并通知到本人参加培训。
2、各乡镇财政所负责通知本乡镇辖区内个体企业及其它会计证持证人员参加培训。
3、对不按时参加培训的持证人员将按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4、参加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的请到县区财政局会计股购买学习卡。
5、2011年参加初级会计职称以上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人员可以视同已参加2011年学习,进行注册登记。
6、2011年取得中级电算化合格证书人员可以视同已参加2011年学习,进行注册登记。
7、永胜县下一次会计从业资格学习注册时间为2013年8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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