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2011年第三季度会计证考试报名有关说明
本年度第三次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定于9月份分批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必须同时报考,同时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考试合格,并由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验印、核发考试合格成绩单,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和珠算等级证书长期有效。
考生报名时应正确填写报考科目和有关信息,报名一经确认,有关信息和考试时间不可更改,考生缺考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不可自行指定考试日期。
二、报名时间和报考地点
报名时间为8月1日—8月9日。 地点:博兴宏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部
A类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博兴宏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部报名。 联系电话 2300047。
B类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6〕 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考试费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