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直属各单位:
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赣财会[2011]22号),定于8月份至12月份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2010-2011年度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请省社直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或通知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及登记,有关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对象:持有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前6位为“360000”),2011年办证的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导第10号至第18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培训时间: 8月份至12月份期间,每月平均举办四期,具体时间请先与培训承办单位联系。
(四)培训地点:南昌市外贸大厦主楼5楼(井冈山大道)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潘老师 6490923
2、收费标准:每人10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继续享受免费培训。
二、继续教育登记
(一)登记时间:从8月份至12月份
(二)登记对象:持有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前6位为“360000”),2011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登记。
(三)提供的资料:请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2010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四)登记方式:持证人员参加2011年继续教育报名时应提供资料到培训单位,由培训单位填制《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表》(见附件)后,将表格(同时报送Excel电子文档)和所提供的资料一并交省财政厅会计处进行登记。持证人员参加2011年继续教育结束后,在指定时间到培训点领取2011年继续教育证书和已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