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市市直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第二次集中审核确认的通知
广大会计人员:
济宁市市直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第二次集中审核确认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9月16日;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济宁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会计科窗口(吴泰闸路75号);咨询电话:0537-2363590 3626005;请未进行会计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持有效会计证人员个人网上填报,单位、主管部门网上填报审理汇总,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方法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一、网上填报、打印信息步骤:
持有效会计证人员或单位、部门指定专人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或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点击“山东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按照登记说明注册用户,登录后在线据实填写、打印《山东省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按要求签字、盖章。
(一)在岗持有效会计证人员:按上述步骤登陆网站、采
集信息后,将《信息表》连同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奖励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交本人工作单位审理汇总,并由单位(部门)统一送交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审核确认。
(二)不在岗持有效会计证人员:按上述步骤登陆网站、采集信息后,携带《信息表》、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算化(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直接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发证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审核确认。
二、各会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理汇总、网上填报、打印《单位信息表》和《汇总表》步骤
各会计用人单位指定专人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或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点击“山东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在线如实填写并打印《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采集工作会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单位信息表》)和《会计用人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员及单位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按要求签字、盖章,连同单位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总会计师任命文件等证照、文件原件,以及单位所有持有效会计证人员的《信息表》、证件、证明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最高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奖励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交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统一送审;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单位送审)。
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收到材料后,对相关表格、证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审核,信息无误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