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从即日起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注册、变更、继续教育等功能将稍后开通)手续。
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办理调转、注册、变更、继续教育等手续前必须要进行信息采集,本站首页有信息采集入口。
申请调转流程如下:
转出:转出人员先登陆本站首页的“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服务大厅”,再点击“注册、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并登陆,选择“调转登记”并选择好要转入地区的行政区划,提交后打印三张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且已领取证书的可不带本人身份证)、外地单位工作证明(或居委会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发证地财政部门进行办理。
转入:外省转入的人员必须要转出地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转出,否则,我们接收不到转入人员的信息。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转出的,先登陆本站首页的“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网上服务大厅”,再点击“注册、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并登陆,选择要转入的财政部门所属行政区划(转入“岳阳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填写调入地行政区划时选择“市本级”,转入其他县市区财政部门选择相应的县市区),并携带两张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来办理;
从本省调入的人员携带两张会计从业人员调转登记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入地财政部门(转入“岳阳市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南湖风景区财政局”填写调入地行政区划时选择“市本级”,转入其他县市区财政部门选择相应的县市区)来办理。
注册、变更、继续教育等业务尚未开通,请留意本站通知。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