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计考生:
凡参加第三期既2011年9月13日下午至9月16日下午无纸化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9月30日前交1张小一寸红底相片到市会计学会办理《广东省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合格证》(简称《成绩合格证》),自受理日期起15个工作日凭受理回执领取《成绩合格证》。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自带1张小一寸红底相片(相片要求:红色底、正面头像清晰,露出两耳、眉毛;头和脸不得正斜或侧转;小一寸规格25mm×35mm;不佩带各种头饰,不化浓妆;不着制式服装,不戴帽子,相片须在6个月内摄的);
2、申请办理《成绩合格证》上交相片时间:9月19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领取《成绩合格证》的时间:9月27日至10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受理及领取地点:小市滨江路8号之一3楼清远市会计学会;业务咨询电话:0763-3366725、0763-33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