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财政所,市直各部门,各类企业,中央、省、市驻滕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省财政厅鲁财会〔2011〕20号文件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枣财会〔2011〕3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1月1日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以来,已经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且已到我市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的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均应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或者只进行了网上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到我市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的,应于完成全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后,再参加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各类企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税收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会计制度、其他行业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等。其中,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为必选内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税收入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工会会计制度、医院、高校财务、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工会组织、医院、高等院校、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形式
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本着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网上培训、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几种培训形式。我市今年继续采取网上培训为主,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及其他方式相结合。
镇街、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集中面授培训的,须提前10天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并由市会计管理部门选派老师进行授课。培训班结束3日内,将培训班学员名单、培训内容、日程安排、培训班总结、学习效果自评情况报市会计管理局会计管理科。
各镇街财政所、市直部门、各类企业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重调动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区分单位类型和会计人员层次,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方式,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实效。
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安排从2011年9月26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
四、网上学习流程
1、购买学习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市中华会计函校缴费购买继续教育学习卡。
2、网上注册信息:登陆培训网,选择继续教育栏目,选择滕州,进入市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系统,输入学习卡用户名和密码,阅读学习说明,注册与本人会计证相符的个人信息。
3、选择和下载学习课程:登录系统后,选择本人需要的继续教育相关课程,所选课程必须多于24课时,然后下载相关课件。
4、开始网上学习:学习时间网站自动记录,学员学习必须满24学时。学习时,不定时弹出对话框,检查学员在线状态,如不在线,则不记录学习课时。(详细操作见网站说明)。
5、参加完成考试:满24学时可参加网上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网上补考两次。
五、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⑴年度内完成一项枣庄市级以上(含枣庄市)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会计学术论文的。
⑵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者职业教育学院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⑶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六、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发[2002]246号文件每课时收取培训费3元的规定,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取培训费72元。
网上学习的相关教材内容已经附录在培训网站,参加网上学习的会计人员不再另行购买教材;参加镇街、主管部门、单位组织集中面授培训的会计人员,需要购买201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另行收取书本教材费48元。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自9月26日开始至11月25日截止。
2、报名地点:设在市中华会计函校(市财政局西院办公楼三楼西头)。
3、报名方法:按照已经完成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填注的隶属部门单位或者镇街,由主管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注册登记
网上学习的成绩自动导入会计从业资格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成绩合格者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填报《滕州市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注册表》(此表可在滕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tzsczj.gov.cn/下载),统一收集后持考试成绩合格单汇总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其IC卡,直接到市会计管理局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注册手续。
集中面授培训提交考试成绩合格单(或者成绩合格汇总表)、专题培训以及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者提交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先经市会计管理局审查确认后,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其IC卡,再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注册手续。
培训过程中如有建议,请直接向市会计管理局会计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李勇、周娜
电话:5565067;电子邮箱:tz55699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