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部长令第26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9]953号)规定,现将2011年第四季度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铁路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符合《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财会[2011]530号)有关规定。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3)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院校毕业生,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2011年7月1日前已通过我市会计从业资格单科考试,且不满足属地化管理原则的考生,其合格成绩保留至2012年3月31日。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审核、考试交费、准考证打印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2011年10月9日18时起至10月18日24时止,考生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等待个人信息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电子免冠证件照(高:200像素,宽:150像素),蓝底(其他颜色底无效),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小于30K)。
2、信息审核。信息上传后,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个人选择的考试时间。考生根据提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考试时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信息审核时,系统是按照考生上传信息时间先后顺序审核,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名。
3、考试交费。考生在信息审核通过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费:(1)网上缴费:请点击“网上交费”链接,通过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平台,支付考务费;(2)现场交费:不具备网上支付条件的考生可到各报名点现场交费。逾期未交费,系统将自动取消考生已选择的考试时间。需收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2011年12月29日前到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大厅领取。
交费成功后,一概不予退费。
4、准考证打印。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后,即可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期限截止至考试日当天。
(二)现场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注册期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所在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网上注册、采集考生照片。考生查看信息,确认无误后可现场交费,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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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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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城街1号,17、29、407、525路石葵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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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247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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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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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792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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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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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732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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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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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6628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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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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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3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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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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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561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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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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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984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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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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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988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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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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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528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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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口经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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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912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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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