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审核由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我市包含市本级,各县、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现将我市会计人员办理201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方式通知如下:
一、办理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登陆“安徽会计网”填报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前往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核手续。合肥市本级持证人员办理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登记审核地点为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财政局窗口。
二、在我局备案的会计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合肥市本级学员由培训机构统一代为办理继续教育网上登记审核手续,无需持证人员单独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于非辖区内会计从业人员参加该县、区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由个人登陆“安徽会计网”填写继续教育信息并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组织培训的县、区会计管理部门在“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上加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予以确认,会计人员持加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表”前往会计从业资格所在地会计管理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