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汕市财会[2011]11号),定于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展2011年第四季度汕头市市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就考试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模式
(一)考试科目。共三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及《初级会计电算化》,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模式。考试采用无纸化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双科连考,考试时长各为90分钟,双科连考合计180分钟;具备免考条件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单科考时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二﹑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答题形式为填空)。
《初级会计电算化》:实操题和理论两部分。实操部分是财务软件操作题,根据考试题目的提示进行操作;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文字录入题。
三、时间安排
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模式,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汕头市会计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stacc.com.cn/index.asp,点击首页“汕头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相片(首次报名的考生),正确选择报考科目,录入资料、提交报名信息后按系统提示打印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至11月4日(额满为止);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至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21至12月2日;
考试时间:12月3日、12月11日;
领取合格证时间:考试之日起一个月后至两个月内;
现场确认及缴费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1807室。
四、报名对象及相关事项
(一)我市无纸化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以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属地,无工作单位的以户口或住所(学习)所在地为属地。汕头市财政局(会计科)统一受理市直考生和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和南澳县考生报名。
(二)考生个人对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如果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必须在受理单相应的位置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考试结束后,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生身份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三)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团体报考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团体报考实行“单位(院校)—账号”的模式,由所在单位指定固定的经办人(该单位职工或指定具体人员担任,并由所在单位开具在职证明或委托证明)代理一切事宜,不再接受个人自发组织的团体报考。
(四)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打印并已签名确认的受理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注明具体单位地址)。
3、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数码照片相同的正面免冠同底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同时报考专业知识及《会计电算化》的须提供两张。
4、申请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请考生自备零钞)。
六、成绩公布
成绩于考试现场公布,考生点击交卷后,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暂不提供成绩复查服务,请考生注意。
七、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考生可选用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财经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第三版)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第一版)系列书籍作为辅助教材。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模拟光盘可选用《(财经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习题集(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