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我省于2011年3月3日至2011年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因需向财政部上报贵州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数据,于2011年12月31日将对会计从业人员未信息采集和换证的旧数据进行全部清理,届时未换证的旧版证书全部作废,换证业务将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