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试人员可通过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或16897896查询本人成绩。
二、根据苏财会[2011] 47 号文件,现将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 会计基础:6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 珠算五级:合格。 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或者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三、本次考试合格成绩全省范围内有效。合格者直接至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申请、注册。南通市各地财政部门于2012年1月4日起开始办理。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需提供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3.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如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地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必须是南通本地区)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 有工作单位的(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
单位出具的单位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可从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公告栏目“关于开始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下载。
五、南通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注册办理点相关信息
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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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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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 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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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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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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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8859838,8885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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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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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A座7楼7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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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7623882,87623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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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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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港镇人民桥北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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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45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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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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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镇解放中路文化宫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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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2212367,8210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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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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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龙镇建新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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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3316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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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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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银河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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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0168079,8016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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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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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坞路44号(更俗剧院东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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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506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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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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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港路58号,港闸区政府大楼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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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560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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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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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盛大道188号A座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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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3595065,859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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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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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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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59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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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务中心(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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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南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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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59000796,590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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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通市财政局
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