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工作。凡2010年度以前会计从业人员未进行第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或以前信息采集时未使用第二代身份证的人员,请于3月20日之前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网上申请: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到安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信息采集相关手续。如期不办理后果自负。
安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