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合并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并引进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入股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总行设在哈尔滨,现有下属分支机构156个,网点已覆盖省内所有地市。龙江银行立足于服务农业产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走差异化、精细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为适应龙江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总行电话客服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通知、接收报名、筛选简历、笔试、面试、审核等程序进行,具体事宜待筛选简历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添加电子版照片,将EXCEL文本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4位数”,(如李丽0501),发送至18704604606@163.com邮箱,联系电话:045185706025;
2、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简历筛选,报名者要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经我行核实后有权取消其招聘资格。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我行将通过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应聘者,请确保手机畅通。
4、本次招聘额满为止,截止时间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者个人信息仅应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5、因未按报名须知要求报名而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相关待遇
1、应聘品质监控岗、培训管理岗、现场管理岗的人员一经录用,将参与我行集中培训,并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经考评合格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我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属于正式在岗员工,并根据所在岗位定薪,享受公平的晋升待遇和职业生涯发展机会。试用期经考评不合格者,将终止试用期。
2、应聘客户服务代表的人员一经录用,将参与我行集中培训,并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经考评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事关系由黑龙江申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试用期经考评不合格者,将终止试用期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