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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招考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时间:2011-05-30 00:2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顺义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幼教工作,顺义区教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80名幼儿教师。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公开考核、择优录用”。具体办法: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正式录用前无违纪违规记录;
2.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活泼大方,能适应招考职位工作需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能力强,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顺义籍城镇户口,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教师资格证且在本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此类人员报名时须在公办幼儿园服务。);
4.具备全日制大专(统招非定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安排
2.报名材料要求:
①《幼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一,并用碳素笔填写;28周岁以上人员需现服务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③学历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招考程序及具体安排
1.6月12日(周日)进行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和时事政治)。考试后一周内在教委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及培训、报到等相关事项。
2.考试成绩前200名进入培训阶段,区教委将委托专门培训机构,于6月下旬至8月初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培训,培训地点在区内。8月中下旬由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将于一周内在教委网公布。
3.择优录用80名,经体检合格后进入实习考察阶段。体检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者自动放弃者,由区教委按培训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实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期间享受临时工待遇。经实习考察合格后,适时办理入编手续。
4.培训费2000元一律由个人预交,考试后,录用者全额报销;未录用者个人自理。交通、餐饮等费用自理。
四、招考工作纪律
1.本次招考工作在顺义区教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区教委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
2.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3.在培训及实习期间有违规违纪等行为者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4.未尽事宜由顺义区教委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 范老师 联系电话:69440571
     监督电话:81499598  
 
 
                                           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20115月27日


附件:幼儿教师招考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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