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院决定招聘辅导员若干名,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根据我院辅导员队伍结构情况,本次招聘只限男性; 2.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 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4. 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5. 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富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 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普通话标准; 7.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录用候选人,在签约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不予签约录用。
三、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者以电子邮件发送个人简历,标题注明“辅导员岗位 **大学**专业***(姓名)应聘”字样。
简历接收邮箱:ciir_rsc@163.com 联 系 人:戴老师、申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61815/88561817 四、说明及注意事项 1. 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一经录用,落户为北京户口。
2. 个人简历内容必须真实,需体现完整教育经历,如初审通过,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事处
2011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