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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宣传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1-07-01 11:39来源:未知 作者:bank 点击:
重庆市安全生产宣传中心为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日常新闻报道、宣传活动的组织及协调、安全宣传产品的制作与发行等工作。为了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日常新闻报道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要求。学历为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1日至1993年6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品德要求。具有良好的品行,近5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四)专业要求。专业为新闻学或中文专业(特别优秀者专业不限)。“特别优秀”包括近5年内获得1次以上区(县)政府及以上的荣誉称号或其2件以上的新闻作品获得市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五)工作经历。要求在各级党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宣传部门、报刊社等单位从事宣传、新闻采访工作2年以上。同时具有安监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考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提交招聘申请。招聘人员在2011年6月29日至7月8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公告栏”中下载招聘文件及报名表格,填写完毕后于7月8日前传至邮箱:
zhb9371@163.com,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二)报考资格初审。对照报考条件,由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月13日前在市安监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栏”公布初步审查意见。
(三)报考资格复审。参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完成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100分),加试新闻写作(3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因未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最后1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最后1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名单将在市安监局公众信息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用工性质
  即拟招聘人员公示决定聘用后,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市安全生产宣传中心指定的专业中介人力资源公司签定正式聘用合同,所招聘人员属派遣工性质。
七、待遇
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后,所聘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励性工资、生活补贴、购买“5险”等方面。
基本工资按照市安监局现行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奖励性工资按照具体的奖励考核办法执行;购买“5险”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生活补贴按照市安监局统一规定执行。
本通知由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彬 电话:63513897
附件: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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